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工发[2017]67号和《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南工教字[2014]34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就有关2019、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按照自主选择、统一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符合转专业的学生,可在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如:二本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一本录取的专业;高考文(理)科学生不能转入只收理(文)科的专业等。国际教育学院的学生只能在本院转专业。
二、转专业报名对象
2019、2020级本科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校已注册、缴费学生;
2、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3、已修课程考核均合格;
4、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者,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2.3以上;在本学院范围内转专业者,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2.0以上。
5、在本学院范围内转专业者,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学院提交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3、在本校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4、正在休学者。
三、转专业学生报名
申请转专业学生向现所在学院教务办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现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批,学生将经学院审批同意的《南昌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学院,接收学院进行审批和汇总。
四、录取工作安排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同学获得录取资格;
2、根据获得录取资格的同学的综合排名(绩点分排名+面试排名)依次录取,综合排名相同者以绩点分排名确定录取次序。
五、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2、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拟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3、南昌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4、南昌工程学院2019-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5、转专业涉及的学生成绩平均绩点计算办法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
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学习氛围,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一般应在所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符合转专业的学生,可在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 按照自主选择、统一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可在校学习的一、二年级期间转专业一次。
第四条 学生转专业在第一、二学年的第二学期办理。
第五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已注册、缴费学生;
2、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3、已修课程考核均合格;
4、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者,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2.3以上;在本教学单位范围内转专业者,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2.0以上。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3、在本校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4、正在休学者;
5、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七条 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凡需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统一考核。
第八条 每年度教学单位根据各专业在校学生人数确定的可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一、二年级学生总数的5%左右。
第九条 转专业流程
1、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可转入的学生人数,教务处汇总审批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2、申请转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各所在教学单位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各教学单位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另定;
4、根据教务处划定的单科考试成绩分数线及考试成绩排序,接收教学单位按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择优进行预录取;
5、教务处对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布;
6、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否则取消资格;
7、其他手续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当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课程考核;课堂学习、实习、考试等教学活动均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无故旷考等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十一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选择后的专业年级标准缴纳学习费用。
第十二条 转专业学生应补修转入专业的未修课程。具体需补修课程,由转入教学单位依据学生原专业所修课程情况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达到转入专业的毕业所需最低学分要求。
第十三条 因学科与专业跨度较大,原专业和转入专业同年级已修课程差异达到18学分的学生转专业,经批准后应转入低一年级学习。
第十四条 符合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可转专业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后不需考核直接转入有关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2014级学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昌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4年11月19日
附件2:
南昌工程学院 土木与建筑工程 学院2021年
拟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教学单位: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院长: (盖章) 2021年 4月14 日
专业名称 |
该专业一、二年级学生总数 |
拟接收学生人数 |
拟接收学生数和总数的比例(%) |
备 注 |
土木工程 |
275 |
8 |
3%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75 |
4 |
5% |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155 |
6 |
4% |
|
城乡规划 |
72 |
2 |
3% |
|
工程造价 |
177 |
6 |
3% |
|
建筑学 |
87 |
3 |
3% |
|
合 计 |
29 人 |
附件3:
南昌工程学院2019—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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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
|
日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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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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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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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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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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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省份 |
|
高考总分 |
|
申请转入专业 |
学院 专业 |
已修课程平均绩点 |
|
平均绩点专业排名 |
(排名)/(专业人数) |
课程考试情况 |
□全部及格 □有 门课程补考 |
奖励或处分情况 |
|
申请转专业原因: |
申请人: |
|
年 |
|
月 |
|
日 |
所在学院意见 |
所在学院审核意见: 院长: 年 月 日 |
接收学院意见 |
接收学院意见: 院长: 年 月 日 |
备注 |
1、学生已修课程平均绩点及专业排名、课程考试情况由其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时填写。 2、此表经转出学院审核后由学生交转入学院进行审核、并做报名汇总,考试结束后按考核成绩进行录取审核,最后存档。 |
附件4:
南昌工程学院2019-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
学院: |
序号 |
专 业 |
姓 名 |
学 号 |
性别 |
现所在班级 |
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 |
高考时科类 (文科或理科) |
拟录取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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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转专业涉及的学生成绩平均绩点计算办法
一、计算平均绩点的课程范围
只计算必修课程。必修课程指按培养方案每个学生必须要上的课程。按培养方案学生可以选择上或者不上、多上或者少上的课程,都不计算平均绩点。
二、课程绩点的确定
取课程初修期末考试成绩按《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南工发[2017]67号文件)确定绩点。初修的缓考学生取缓考后取得的首次成绩确定绩点。
成绩绩点换算表
成绩 |
100-90 |
89-85 |
84-82 |
81-78 |
77-75 |
74-72 |
71-68 |
67-64 |
63-60 |
<60 |
绩点 |
4.0 |
3.7 |
3.3 |
3.0 |
2.7 |
2.3 |
2.0 |
1.5 |
1.0 |
0 |
三、平均绩点计算办法
平均绩点按培养方案的课程学分加权计算,即:每门必修课程的绩点乘以课程的学分的乘积累加后除以必修课程的学分的累加。
计算示例:
某学生课程成绩 |
课程 |
学分 |
成绩 |
绩点 |
学分乘绩点 |
课程A |
3.50 |
61 |
1.0 |
3.5 |
课程B |
3.50 |
71 |
2.0 |
7 |
课程C |
3.00 |
81 |
3.0 |
9 |
课程D |
2.50 |
91 |
4.0 |
10 |
课程E |
1.00 |
51 |
0.0 |
0 |
课程F |
1.00 |
68 |
2.0 |
2 |
课程G |
1.00 |
67 |
1.5 |
1.5 |
课程H |
1.00 |
应修未修 |
0.0 |
0 |
总计: |
16.50 |
|
|
33 |
该生平均绩点=33/16.50=2 |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