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土建字[2019]55 号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及外审管理办法(试行)
为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质量监督,根据《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 质量抽查办法(试行)》(赣学位〔2014〕20 号)和《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 文)管理办法》(南工发〔2016〕83 号)、《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外 审管理办法(试行)》(南工发[2018]42 号) 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象
1、学术不端检测对象
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为 100%。
2、外审抽查对象
学院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为每届本科专业授学士学位人数 8%- 10%的比例进行抽样;特优培育项目和拟推荐为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外 审。
二、学术不端检测及外审时间安排
一般安排在学生毕业当年 5 月第 1-2 周进行。
三、学术不端检测及外审工作程序
1、各教研室以专业为单位,于 5 月第 1 周前将毕业生的所有毕业设计原文电子 稿(PDF 格式,且大小一般不超过 20M,以“专业类代码_专业代码_作者学号_LW” 命名)按要求报送学院教学工作室。
2、学院按CNKI不端检测要求,对所有提交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3、随机抽样确定校外盲审名单,组织校外专家进行盲审,评审结果分优、良、 中、不合格四个档次。每篇毕业设计至少有两位专家评审。
4、学院向各教研室反馈外审结果,如教研室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书面申请复议。
四、学术不端检测及外审结果应用
1 、学术不端检测及外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2、学术不端检测处理办法(见下表)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结果处理意见 |
R≤30% |
通过检测 |
准许参加答辩 |
30%<R≤50% |
疑似有抄袭行 为或过度引用 |
修改后进行复检,通过复检后准许参加答辩,否则 延期半年答辩。 |
R>50% |
疑似有严重抄 袭行为或过度 引用 |
教研室给出意见,报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如严重 抄袭,取消答辩资格,重新撰写毕业论文,并延期 半年答辩;如认定论文无严重抄袭,取消学生评优 资格,要求学生修改论文并再进行 1 次复检,复检 通过后视为通过检测,否则延期半年答辩。 |
3、外审结果处理办法(见下表)
外审结果类别 |
结果处理意见 |
外审结果均为优秀 |
学院对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教学改革、指导成果和专项 工作评优、特优培育等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 |
外审结果中仅有 1 个优秀, 且其它外审结果均在良好 及以上 |
学院对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教学改革、指导成果和专项 工作评优、特优培育等工作中给予支持; |
外审结果中仅有 1 个不合 格 |
学院组织再次送出外审,二次外审结果均为合格者视为 通过,如结果中仍有不合格,将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进 行审核处理,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
外审结果中 2 个以上不合 格 |
要求指导教师重新指导该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 计,学生延期半年答辩。 |
外审中发现毕业设计涉嫌 抄袭、剽窃、作假、雷同等 情况 |
学院教授委员会将进行核查,对已查实的,报学校给予 学生记过处分,扣除指导教师全部指导工作量,并要求 指导教师重新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延期 1 年答辩。 |
4 、教研室、指导教师和学生享有申诉权利。
5 、学术不端检测及外审结果和教研室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五、本办法自 2019 届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